台灣地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,傑作陶藝提供會員享有七天鑑賞猶豫期的權益(請留意,鑑賞期非試用期,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,請勿拆開使用,並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。若您購賣之商品為食品類商品,請勿拆開包裝,一經拆封讓包裝內食品接觸空氣,傑作陶藝將拒絕進行退換貨。)。若要辦理退換貨,請務必貨到7天內聯絡傑作陶藝客服人員並提供購買單號辦理退貨事宜(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保持完整包裝)。
退換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退、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一、退貨申請說明
請注意:商品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敬請見諒。(商品塑膠袋已打開,即算開封狀態)
收到商品超過7天,恕不接受退貨。
請將訂購人之姓名、Email、手機號碼、訂單編號及退貨原因等資料告知客服,收到您的退貨申請後,我們立即與您確認退貨相關事宜。
退貨商品皆不可開封,不接受部分退貨,並請依原包裝寄回。退回商品需包含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、發票)等,如未將此筆訂單包裹中的所有內容物妥善包裝、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當您的退貨需求通過審核,我們會請宅配人員至您提供的收件地址取回商品,將由我們負擔此次物流費用。
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,敬請見諒。
當您提交退貨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後續後續相關事宜。
二、退款說明
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,退貨商品收回並經工作人員確認商品數量無誤後,會進行線上刷退;退款實際入帳日期,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,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。
若您使用其他方式付款,必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以利完成退款手續。
確認符合我們的退款標準,且資料確認無誤後,我們10天內會再將款項退到您的帳戶。
三、無法辦理退貨的情況
已超過7天猶豫期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若已開封(例如:外包塑膠膜已撕開或商品塑膠袋已打開),即無法辦理退貨。
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悉數寄回並妥善包裝,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未寄回紙本發票(客服會連絡您進行發票的補件,補件郵資將請您自行吸收)。
提交退貨申請表後的10個工作天內,若因填寫資料有明顯問題卻無法聯繫到您,將取消您的申請。
當我們已安排取件,但宅配人員到訪3次卻無法順利收回商品,將取消您的申請,敬請見諒。
※相關訂單進度與各項資訊查詢,歡迎致電(02)2679-6166或e-mail至info@excera.com.tw信箱,我們將為您處理。